网页设计开发人员在设计网页时应该依循的作业方式和考量原则。
网页设计开发人员在规划网站的架构、资源内容的整理和呈现的处理、网页相关技术的取舍等相关因素时,应该依循下列四个网页设计原则。
原则一:多媒体相关资讯的可及性
针对网页内各种多媒体资讯(包括影像、图形、语音、音乐、影片等)应加入替代或等值的文字以提高这些资讯的可及性。因为这些替代文字可以让屏幕阅读机、点字显示器等各种特殊输出装置做进一步处理,让视觉障碍者或听觉障碍者可以使用其他替代方式获得其资讯内容。至于针对认知障碍或神经疾病人士而言,应该在网页的重要资讯上避免使用炫光、快速动态影像等媒体效果,以免造成其在使用网页时的不适。
原则二:网页结构和呈现处理的可及性
网页结构的设计很容易因为网页呈现美观的考量而牺牲可及性设计。例如,网页设计者可能因为考量网页文字对齐和美观,而采用表格和页框做排版功能,如此一来网页就可能具有许多无任何资讯意义的表格和页框而混淆了特殊输出入装置的处理功能;网页设计者可能因为要凸显资讯内容的对照关系而采用不同颜色的区域,这可能造成特殊输出入装置无法辨识的状况。以上设计的方式都可能破坏网页的可及性设计,因此在规划网页结构和呈现时应同时考量可及性的因素,适当的使用网页的结构标签,忠实地利用结构和呈现标签原先设定的功能,毋贪一时的便利或美观而混用不当的标签。
原则三:网页开发和输出入装置相关技术处理的可及性
全球资讯网相关技术的进步日新月异,随时会出现许多新的技术,包括新的输出和输入装置、Script语言、网页内的代码物件、网页排版语言、以及特殊媒体技术等。网页设计在融入这些技术时,应考虑提供给身心障碍人士的特殊上网装置可能尚不支援此项技术,因此在新技术引入时,应该考虑网页资讯在不支援此技术时的各种可及性替代方案,让身心障碍人士可以在不支援此技术时,仍然可以使用此网页的资讯内容。例如,网页设计应考虑网页使用者可能无法使用滑鼠,因此必须考虑使用替代键盘人士操作网页的相关需求;网页设计在使用到网页内的代码物件时,必须考虑特殊上网装置可能无法执行此代码物件,因此应该提供替代网页或相关措施让使用网页者可以获得其资讯内容。
原则四:网站浏览机制的可及性
网站内各网页的浏览机制应考量可及性操作的需求。身心障碍者因为其障碍的差异,在使用特殊上网装置浏览网页时,其浏览操作不如市面上一般浏览器那么方便和灵活,因此网站浏览机制的设计应力求简单清楚,让网页使用者可以依其需求来浏览网站。例如有些肢体障碍者只能做小区域的操作,网页资讯的安排和设计应考虑其限制,让使用者仍然能够浏览网站资讯。